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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徐州市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部省共建安全产业合作协议,加快推动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安全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安全谷”目标,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环境优化为动力,加大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育安全产业集群,全面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引领全国安全产业发展,努力把徐州打造成为国家安全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构建安全产业集聚区发展框架,完成安全产业园区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国家安全应急救援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安全应急救援生产基地初具规模,打造国际影响力强、国内技术领先、较大产业规模的安全产业集群。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1年,全市安全产业实现产值500亿元,2025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2.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1年,全市安全产业新增省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10个,院士工作站3个,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

  3.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安全产业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服务平台。支持徐州高新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安全产业)示范基地、安全科技产业园创建江苏省特色园区。

  二、重点领域

  矿山安全:全面打造国家级矿山安全物联网研发制造基地,重点发展矿山安全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控制系统、检测监控系统、物联网感知系统。

  消防安全:围绕打造全国性消防安全科技研发制造中心,重点发展电气火灾预警监控系统,消防车、消防机器人、消防救援无人机、消防防护器材、新型灭火剂等。

  公共安全:重点发展公共安全大数据平台、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公共用电、高危场所、超大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汽车安全智能控制系统、报警防盗系统,环境安全技术装备及检测监控系统。

  危化品安全:建设危化品安全大数据平台、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平台。重点发展危化品检测监控系统、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危险品储存装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备、危化品监测预警产品防护装备、危化品救护装备等。

  居家安全:重点发展智能社区物联网系统、居家监控装备、居家消防装备、传感装备、集成控制装备、家居智能照明、智能医疗、可穿戴康复器械、健康大数据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产业规模化,立足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发挥高新区矿山安全技术与装备产业带动作用,集中资源、集成政策,全面加速产业集聚,不断扩张安全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加快产业高端化,加快推动现有产业升级,支持发展五大领域产业化项目向高端化发展。加快产业集约化,着力打造安全产业核心区、集聚区、集散区,推进项目向安全产业园区集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行“科技+民生+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以市场换产业。对安全产业的新技术新装备优先在徐州区域的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推广应用,形成长效推广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徐州高新区)

  (二)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高协作配套服务水平。鼓励引导科研机构以及咨询、设计、质检、教育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园区,搭建公共技术服务、信息、融资租赁、市场等平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徐州高新区)

  (三)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力量突破救援无人机、消防机器人、消防高空作业车等安全装备与智能制造创新研发和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部件技术,全面提升矿山安全感知物联网系统升级工程。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科研项目,推进徐工消防、鑫科机器人等一批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安全产业产品技术交流中心、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科技研发机构,加快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立各类安全产业联盟、技术联盟、产业链联盟。引进安全产业研发机构、咨询服务机构,推进安全产业研发基地、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到2021年,新建国家级孵化器2个、省级研发机构10家、功能性服务平台10个、众创空间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徐州高新区)

  (四)推进安全装备制造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信息化云平台建设,支持国家(徐州)安全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华东节点)、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大数据平台等项目的落地。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第三方机构针对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简便易行的智能化改造方案,推广一批成熟使用的单元装备和先进技术。加快推进矿山物联网建设,建设智能煤矿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矿井安全智能化。利用瓦斯动态预测模型,推行智能技术实现动态预警。到2021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善服务平台体系,培育区域性服务平台6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徐州高新区)

  (五)加快安全产业载体建设。支持徐州高新区做好安全产业园区、安全应急救援基地的空间布局规划。按照园区项目建设时序,积极对安全产业园区项目所需用地需求予以保障,在有用地需求的情况下,每年支持徐州高新区各类用地计划不低于1000亩。推进安全产业核心区建设,支持徐州高新区加快推进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到2021年,安全产业核心区全部竣工投产运行,徐州高新区成为徐州乃至全国安全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引领区。加快安全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省级以上安全产业孵化器创建,加快科技研发、产业孵化到生产基地的转化。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安华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新奥国家X射线数字化成像中心等建设,加快徐州高新区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成果、安元工业安全大数据平台等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徐州高新区)

  (六)加大安全产业招商力度。科学确立招商方向,围绕矿山、消防、危化品、公共、居家安全领域,瞄准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行业50强及重大关联项目,汇聚安全产业项目。全面拓展招商渠道,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库,提高招商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筹备中国(徐州)安全及应急技术装备博览会,打造安全产业发展平台。健全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形成市县联动、信息共享、统筹安排的招商模式,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徐州高新区)

  四、政策支撑

  (一)鼓励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徐州高新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安全产业)、安全科技产业园创建江苏省特色园区,鼓励安全产业企业争创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对实现安全智能制造、智能管理、智能化服务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技术和软件服务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安全产业新获市级以上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产业创新示范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

  (二)支持研发载体建设。对新建的企业研究院、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以及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的专业技术或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按照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的10%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外著名高校、研发机构等在徐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科技合作等专业中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

  (三)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对企业进行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等重点技术研发,对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市重点政企协同创新项目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智能制造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科技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对高端化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专利权质押等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智能制造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示范集成过程中所发生费用,按新增投入的2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快引进高端人才。支持相关园区围绕安全产业大力引进培育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引领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在市级人才项目评审中给予倾斜,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及系列配套实施办法要求,在资金资助、子女入学、购房补贴、生活配套等方面给予集成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税务局、科技局、财政局)

  (五)强化金融支持力度。设立安全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进风投、创投等机构,增加对安全产业领域创业创新企业的投资,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领域的重点项目。支持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加快研发、生产设备更新。建立重点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的可行措施。支持智能制造相关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徐州银保监分局)

  (六)鼓励新成果推广应用。鼓励徐州安全产业的新技术和先进技术装备在全市推广应用,对应用徐州安全产业先进技术的企业和单位,按技术转让费用的10%给予奖励,对引进安全产业装备的企业和单位按照购买费用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以上支持政策资金来源渠道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也可依据产业发展实际,另以政府抄告单的形式,按年度颁布实施。符合本方案和我市其他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安全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市工信局及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徐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

  (二)加强督查考核。定期调度推进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功能平台建设,及时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安全产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重大项目以及服务平台建设等考核激励和督查力度,加强监测分析,进行动态评估。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安全产业的认知水平。重点依托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和主导产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品牌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上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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